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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2-02-15 | 465次浏览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年江苏省

“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自1989年开始,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23届,在广大小学教育工作者中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已经成为促进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名师培养的品牌活动。“教海探航”征文活动有效地激发了小学教育工作者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投身教学改革的热情,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以及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研究,2012年将举办第24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并定于2012年11月在江阴市颁奖。此次活动以“研究苏派教学,深化课程改革”为主题,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发动、组织本地区小学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及教科研人员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附件:2012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细则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2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细则

 

一、征文主题

研究苏派教学,深化课程改革。

二、参赛对象

小学教育工作者(教师、管理工作者、教科研人员),不限年龄。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征文活动设优秀论文奖(一、二、三等奖)。

2.本次征文活动另设“先进集体奖”、“年度新人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感动教海探航人物奖”等奖项。

四、征文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在2000字以上6000字以下。

3.电脑A4纸打印。

五、报名方式

1.本次征文活动可由个人报名参加,也可由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或学校集体组织。

2.发文组织参赛的市、县(市、区)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奖”的评选(请将相关文件转发至《江苏教育》编辑部)。

3.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由有关部门与《江苏教育》编辑部联合组织地区一级的初赛,并可优先参加“先进集体奖”的评选。

4.对于集体组织报名参赛的学校,可优先参加“优秀团队奖”的评选。

5.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

6.征文请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B楼)《江苏教育》编辑部,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4届“教海探航”征文。

7.联系人:王伟(电话:025-86275608);朱从卫(025-86275612)。

六、注意事项

1.按要求逐项填写《“教海探航”参赛征文推荐与作者信息表》(分别刊登在《江苏教育》2012年4月教育管理版和小学教学版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为本人所作。

2.无参赛表或复印、自制参赛表的论文均视为无效论文,不予参赛。

3.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论文向其他报刊投寄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4.获奖论文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并向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5.本次征文不收报名(参赛)费等任何费用。

6.所有获奖论文版权归《江苏教育》编辑部所有。

 

 

2012年江苏省 “教海探航”征文组委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