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四届“健心杯”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7-03-22 | 778次浏览
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宁教心理[2017]2号
各区、直属学校、各中小学:
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按照《2017年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宁教心理[2017]1号)的要求,在
南京市前三届“健心杯”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产生良好影响和工作实效的基础上,现拟定《南京市第四届“健心杯”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竞赛活动方案》,并配有《南京市中小学心理辅导活动课评比标准暨评分表》(试行)及汇总Excel表(见附件1、附件2),请各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及直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按本方案组织开展我市竞赛活动,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林静。电话:025-82212028。
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二○
附件1:南京市第四届“健心杯”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竞赛活动方案
附件2:南京市中小学心理辅导活动课评比标准暨评分表(试行)
南京市第四届“健心杯”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竞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学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任务,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3.坚持发展、预防和危机干预相结合。要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4.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全体教师都要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5.坚持教师引导与学生自主成长相结合。要在教师的教育指导下,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培养学生自主自助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二、目标与任务
1.认真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目标。课堂教学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要通过课堂教学探索与研讨,寻求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目标的有效模式。这些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充分开发他们的心理潜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2.全面优化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以素质教育思想为指导,加强团队心理辅导教学、研究学科教学中心理健康教育的策略,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推动每一学科都成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每一堂课都是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一个教师都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实现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德育的融合,进一步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3.科学构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平台。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努力形成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交流机制,通过竞赛活动促进广大教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着力建设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支持体系,促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三、内容与程序
心理健康教育课是围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而展开的教学活动。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及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形式自定;复赛以课堂教学形式,中学组40-45分钟,小学组35分钟;决赛为说课形式,时间15分钟。竞赛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可细分为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本届主题,小学组为“生命教育”,中学组为“生涯规划”,具体授课课题从省编教材中选择。
1.初赛事宜
初赛安排:由各区心育指导中心(直属学校)在接到通知后自行组织,并提前向市指导中心报送参赛总人数及赛课时间安排(截止时间:
初赛过程:
各区:以市心育指导中心研制的评课标准为评分依据,由市心育指导中心委派专家2名参与评课,评出区(校)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并将名单报送市心育指导中心(截止时间:
直属学校:直属学校必须进行校内5人以上竞赛,以市心育指导中心研制的评课标准为评分依据,并由市心育指导中心委派专家1名参与评课,评出校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并将名单报送市心育指导中心(截止时间:
市奖说明:市三等奖与二等奖由区内自行选拔,区二等奖为市三等奖,名额每区5名;每直属学校1名;区一等奖为市二等奖,名额每区3-4名。具体报送名额见表1。
注意事项;报送名额表信息非常重要,报送人员单位务必为单位正式全称,各区(校)负责人负责审核报送人员信息,如有误报,后果自负。
表1:南京市第四届“健心杯”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竞赛报送方案表
环节 |
区(直属校)奖项 |
市级奖项 |
方式 |
名额 |
备注 |
初赛 |
区获奖人员 |
市三等奖 |
报送 |
每区5名 |
区内自行组织 |
校获奖人员 |
市三等奖 |
报送 |
每校1名 |
需5人以上参赛,学校出具证明 | |
复赛 |
区一等奖中选出 |
市二等奖 |
报送 |
4名,其中小学2名,初中、高中各1名 |
区内中小学学校数50以上,含50) |
3名,小学、初中、高中各1名 |
区内中小学学校数50以下 | ||||
参加复赛 |
每区3名以内,学段不限 | ||||
校一等奖中选出 |
市二等奖 |
报送 |
全市共5名 |
直属学校报送人员必须参加复赛 | |
参加复赛 | |||||
决赛 |
市奖人员 |
市一等奖 |
决出 |
7-8名 |
市中心组织 |
2.复赛事宜
复赛人员:复赛人员由各区(校)从获奖选手中选拔报送,在报送名单中注明“参加复赛”。名额每区不超过3名,具体学段不限。并请参赛选手以实名和单位申请加群:397633576。(注:承办复赛区(直属学校)内市二、三等奖报送名额可再各加1名。直属学校报送市二等奖人员必须参加复赛。)
复赛形式:复赛由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以课堂教学形式分学段(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开展。拟于
3.决赛事宜
决赛由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将聘请专家评课,选拔出市一等奖7-8名。拟于11月中旬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大赛的基础上,主办方将对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并对优秀课进行市级展示。
四、参赛范围及对象
参赛范围:南京市中小学校。
参赛对象:我市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具备心理学科背景或相关专业资质)。
注意事项:曾获一等奖的选手及已参赛的市中心组成员原则上3年内不得重复参赛。市心育中心组成员可直接参与市复赛,不占区内名额。
五、报送方式
联系人:林静、陶君;报送邮箱:547503463@qq.com.
附件1: 南京市中小学心理辅导活动课评比标准暨评分表
( 试 行 )
学校名称 年级班级
参赛课题 授课教师
评价项目 |
评价要点 |
观察记录 | |||
分值 |
扣分 |
扣分理由 | |||
设计准备 |
目标 |
定位适度清晰,体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先进理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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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理论依据充足,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心理需求,心理辅导主题鲜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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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
从整体构思,科学合理,准备充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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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 |
充分利用与开发多元资源,尤其是充分把握学生个性特质与心理需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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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过程 |
手段 |
适合学生年龄特点,适当应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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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教法 |
运用一定的心理辅导技巧与方法,尤其是团体辅导方法,自然引导与推动学生真实表达、反馈并深刻体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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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内容展开有序,重点难点把握得当,联结过渡自然、顺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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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效果 |
活动设计目标的达成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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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参与度和投入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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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导向、导演作用的发挥以及所营造的良好课堂心理氛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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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认知上的领悟与情感体验的深刻程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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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习后延伸应用于生活的可能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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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素养 |
教师心理辅导与咨询技术的课堂呈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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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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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和非语言表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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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活动组织能力和个人风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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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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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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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