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南京地区规程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6-02-26 | 1068次浏览
第二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南京地区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南京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比赛主题
美与生活
三、参赛对象和分组
1、参赛对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2、比赛分组:小学(含幼儿园)组、初中组、高中组。
四、比赛形式
本届比赛分绘画、书法两大类,并拟组织教师参加第十届全国少年儿童美术教育理论研讨会。
五、作品要求
1、内容
以“美与生活”为主题,引导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寻找和发现生活中美好的人或事,用多彩的画笔描绘团结友善的师生友谊,奋发向上的时代英雄,崇德向善的凡人小事,美丽家园的锦绣风光等,抒发爱党爱国爱他人的高尚情怀。
书法作品内容以围绕主题、内容健康的诗词文句为主。
参赛作品必须是第二十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
2、规格
(1)绘画作品的规格为40×60厘米(四开大小),画种不限。
(2)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规格不得超过四尺对开,建议用四尺三开。
3、参赛作品处置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提醒参赛者拍照留存。参赛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如展览、媒体宣传、网站、海报、出版物等。)
六、比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比赛程序
1、所有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须贴“第二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报名表》刊登在中国儿童中心《学与玩》杂志2016年大赛辅导专刊上,报名表复印无效)。《报名表》必须由参赛选手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
2、获市级评审一等奖选手现场创作复评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3、优秀获奖作品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全国画册出版选拔。
(二)时间安排
本届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区及直属学校组织开展比赛活动阶段(2016年1月-
2、第二阶段:市级比赛活动阶段(
3、第三阶段:参加全国比赛阶段(
七、组织及评审办法
1、各区教育局明确承办单位,各区承办单位统一办理该区学生的参赛报名、初评、作品选送等工作。
2、市级比赛评委在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3、区比赛组织评审费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规模等情况负责解决。
八、奖励办法
1、各组分别设立绘画、书法作品一、二、三等奖,另设指导教师奖、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等,向获奖者及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主办单位将根据比赛组织情况及获奖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根据文件精神,请各校参赛组织作品于3月10日前上报数字。联系人:何建宏 电话:18252091080 QQ:506761253 3月25日(周五)参赛作品按要求统一上报区教研室初评(同时上报作品汇总表的纸质稿)。
南京市江宁区教学研究室
附件:
具体方案:
工作内容 |
第二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 |
分管部门 |
教务处 |
时间截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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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美术教师(刘嫚、常欣悦、李元林) 各班班主任 |
要求 |
美术教师每人辅导上交6份以上作品,各班上交3份以上高质量的作品,年级组内择优上报, |
需要条件 |
购买中国儿童中心《学与玩》杂志2016年大赛辅导专刊100份, |
完成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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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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