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教育局《关于继续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的通知》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09-12-22 | 325次浏览
12月4日,江苏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甲流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明确、再落实、再检查;会后,南京市政府许仲梓副市长对全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动员。根据省市政府会议精神,区教育局再次提出相关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各项措施,坚持做好晨检、巡检工作,切实落实教室开窗通风等防控措施,对发热和流感样病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各学校要坚持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网络直报工作,同时继续在师生中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校应严格按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规定标准和程序实行停课隔离观察措施,不得擅自做出停课决定,并将停课情况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近期,学校应尽量减少在室内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