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1年江宁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意见》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1-03-11 | 382次浏览
2011年江宁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学校卫生方面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就2011年全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强化一种意识
学校教育“健康第一”。健康不保,何谈教育,何谈发展。学校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各校要深刻理解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守住两条底线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工作,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出现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
1.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1)根据季节的变化和传染病的流行特点,有重点地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教育局发布的传染病预警信息,重点做好学校流感、水痘、腮腺炎、麻疹、流脑以及水源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2)落实学校晨检、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和报告制度,继续推进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及网络直报工作,并作为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学校要协调各班级教师协助校医做好此项工作。
(3)做好小学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应当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补种。此外,每学期开始均要对新转入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将此项工作纳入小学新生入学以及转学程序。
(4)学校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要立即向辖区内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报告,核实确属传染病的,要向区疾控中心(68552830或68552803)和区教育局(51196334)电话报告,并填写《江宁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表》上报至邮箱minnar@163.com。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按上述方式报出相关信息。
(5)在待核实是否为传染病期间,一律按传染病进行隔离治疗,做好班级、宿舍消毒,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确诊为传染病后,学校要配合疾控中心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开展疫源追踪,落实密切接触者各项管理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6)控制传染源是疫情控制的关键,也是近年来家长投诉的焦点。患传染病学生一律凭防保科复课证明复课,学校医务室必须留存复课证明备查,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接收未痊愈学生到校上课。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采购索证、质量核验、餐具用具消毒、饮用水、饮用奶质量等达到规范要求,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1)根据《江宁区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长效、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别是加强对承包食堂的监管。区教育局将对《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随机抽取部分师生对学校食堂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小饭桌”整治工作。学校每学期开学初要做好学生校外就餐场所的调查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至辖区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在校在职教师及家属不得从事小饭桌经营工作,在职教师不得参与小饭桌经营活动,校园内不允许开办经营小饭桌,退休教师原则上不提倡从事小饭桌经营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到具备资质的小饭桌就餐。同时,区教育局将定期公布卫生部门发布的具备资质和不具备资质的小饭桌名单,学校要通报给家长,要求和督促学生不要在不具备资质的小饭桌就餐。此外,学校要要求学生家长与小饭桌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小饭桌经营者和家长各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明确小饭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3)加强青少年营养指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学校食堂要对食物与营养进行合理搭配,努力增加食物的花色品种,满足就餐学生基本的营养需要。2011年下半年,各校公共营养师正式上岗,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制订教师、学生的营养食谱,对教师、学生进行营养教育。有条件的学校除常规工作外,还要针对教师、学生的不同营养状况制订相应营养干预计划,在学校网站公布一周食谱,提出家庭膳食建议,为家长、师生提供营养咨询、建议等服务。目前正在参加营养师培训的学员要在2011年底前参加江苏省统一考试取得国家劳动部中级以上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未配备国家中级以上营养师的餐饮公司不得承包学校食堂。
三、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1.健康教育工作。
(1)各校要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将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通过学科教学和班队会、专题讲座、橱窗、板报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应安排6—7课时。区教育局将组织参加江苏省第十一届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五月份,将开展区级健康教育优秀课件评比活动。
(2)各校要认真抓好艾滋病、结核病和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评估。要通过各项活动的广泛开展,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预防艾滋病、结核病和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的主动性,努力提高他们主动参与疾病防控的意识。
2.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通知》(江宁教普【2009】21号)要求,把"防近"工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按照《江宁区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纳入学校巡课制度、校内督导制度、听课制度,与常态课堂管理相结合,以此形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工作机制。
(2)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在校作息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视力定期监测制度,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积极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多措并举,打响学生视力保卫战。
(3)各校要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之内将本学期近视率报至教育局普教科。区教育局将召开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现场会,交流防近工作经验。
3. 学生体检工作。
各校要根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学生常规健康体检,确保学生体检率100%,重点做好学生体检的情况分析、结果反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校可在区卫生局、教育局规定的具有资质的医院中自由选择体检单位,使用全市统一体检软件,在体检结束后将汇总报表报至区教育局普教科。自2011年开始,所有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高中)的学生体检费均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的学生体检费从学费中支出。
4. 加强校医、保健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校医、保健教师的业务培训,举办骨干校医培训班,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组织新上岗校医参加上岗培训。
5.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做好红十字爱心互助金工作,各校要按期收缴费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大病兑付材料,及时将兑付的互助金交到学生家长手中。积极开展“5·8红十字日”宣传,红十字博爱校园行,组织红十字夏令营等活动。
四、做好三项创建
1.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创建。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卫疾控[2006]26号)要求,继续开展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有意申报的学校请于4月底之前向教育局普教科书面提出创建意向,区教育局将择优推荐申报。
2.省、市红十字示范学校创建。
根据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红十字示范学校评审的通知》(苏红[2010]98号),做好创建工作。省红十字示范学校每2年评选一次,下次评选为2012年。市红十字示范学校每年评选一次。有意申报的学校请于4月底之前向教育局普教科书面提出创建意向,区教育局将择优推荐申报。
3.无烟学校创建。
请各校对照《关于调整区级无烟学校创建标准的通知》中《无烟学校参考标准》进行准备,至2011年底,所有学校必须完成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区级创建分4月份和11月份两批进行验收,市级创建5月份验收,请各校于4月10日前将创建申请报至区教育局普教科712室。申请必须写明申报级别及申请验收时间。
以上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区教育局普教科712室高敏联系,电话:51196334 13776548899。江宁区校医工作交流QQ群:111296997。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2011年江宁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月程安排
一月-二月:
1.总结2010年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工作,制订并下发2011年工作计划。
2.学校食堂寒假期间整改情况抽查
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
三月:
1.召开2011年学校卫生工作布置会、培训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2.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情况检查
3.学校上报近视率、开学第三周防近视宣传教育周活动
4.学生校外就餐场所调查摸底
5. 3月24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教育活动
四月:
1.学校卫生工作专项检查
2.区级无烟学校验收
3.4月7日世界卫生日活动、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4月份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
五月:
1.迎接无烟学校(幼儿园)市级验收
2.中小学健康教育优秀课件评比
3.发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预警
4.做好世界红十字日(5·8)、5月20日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工作、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宣传教育活动
六月:
1.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现场会
2.6月6日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
七月:
1.组织红十字夏令营
2.举办骨干校医培训班
八月:
1.抽查部分学校食堂暑期整改情况
2.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举办食堂管理员培训班
九月:
1.组织开学食品安全工作检查
2.新生预防接种证补证、复验工作
3.各校上报近视率、开学第三周防近视宣传教育周活动
4.学生校外就餐场所调查摸底
5.发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预警
6. 9月20日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
十月:
1.组织学校卫生工作专项督查
2.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青少年青春期宣传教育活动
3.迎接市教育局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证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抽查
十一月:
1.区级无烟学校验收
2.组织参加江苏省第十一届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竞赛
3. 发布冬春季节传染病预警
4. 11月第一周全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
十二月:
1.迎接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价
2.各校上报学生体检汇总数据
3.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
4.总结全年工作,制订2012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