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山小学教科研活动管理制度
作者: jlm | 发布时间: 2014-09-14 | 379次浏览
汤山小学教科研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完善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使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教科研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努力推进新课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教科研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教务处和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二、学校教科研管理
1、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思想,学习教育科学研究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提高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2、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并组织付诸实施。积极为广大教师提供教科研所需信息和资料。
3、教科室负责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论证、结题,各类论文案例的申报评比等有关工作,学校领导包课题组,并为各课题组开展研究当好参谋。
4、课题组负责人要定期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汇报教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5、教导处负责学校常规开展的科研活动。
6、争取上级教科研部门及专家的指导和工作支持。
7、搞好教科研资料档案建设。
8、负责教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奖励审核事宜。
三、学校教科研常规工作要求
1、学校按学科成立4个教研组,每组设有一个教研组长,各学科根据情况设立2-3个备课组长。学校校本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主持。活动内容有学习课程标准、教育理论钻研教材、改进教法研究备、教、辅、改、考、析、评等活动并对各项活动及时总结和交流。每位教师每学期做到“四个一”即上一节优质课,设计一份优秀教案,制作一件优质课件,写一篇教学论文。
2、学校领导按学科到所属教研组参加教研活动,并做到“四带头”既带头学习教育理论,带头上好优质课,带头开好主题研讨或教学专题讲座,带头总结教学经验。
3、教师要善于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从中提炼自己的教学观点并将自己的教学观点进行理论上的升华撰写出论文,总结教育科研成果其形式可以是①课题研究成果。②教学论文。③教学心得体会。④优秀教学案例和课件等。参评成果需报学校审核方可上报。
4、各组教师要积极、认真参加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教师外出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回来后要向教研组的教师作书面汇报,并在教研组上一节公开课。
5、学校将教科研成果研究列入年终考核。教师有教科研课题、有论文获奖、有科研成果等。学校将其作为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五、附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汤山小学教科室
2014-8-29
附《汤山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节选)
(三)突出成果奖。(由校长室、教务处考核)
1. 集体进步奖。
每年病假达两个月(除第三项第(4)条规定的四项特殊情况)、事假达15天、有旷职行为的无集体进步奖。
(1)一年全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全体在岗教职工每人奖500元。
(2)获区“先进学校”荣誉表彰的,全体在岗教职工每人奖600元。
(3)在效能评估中被评为全区一类学校的,全体在岗教职工每人奖600元。
(4)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全体在岗教职工每人奖1000元。
(5)创建成功:区级每人600元,市级每人800元。
2. 先进教师奖。
获得市、区、街道(含校级)综合表彰的,奖励600、400、200元。获得市、区、街道(含校级)单项表彰的折半。在学校派出的区以上(含区)培训中获得优秀学员称号的奖励100元;获区教坛新秀称号的,奖励200元。当年考核为“优”的,奖励200元。优秀辅导员奖按单项表彰折半。上级表彰奖励过的不再重复奖励。
3. 赛课、公开课、讲座、基本功竞赛奖。
承担片、区、市级公开课和讲座分别奖100元、200元、300元。校级赛课、基本功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50元;区级赛课、基本功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市级赛课、基本功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500元;以后每上升一个等级奖金提升200元。(以上奖励可以兼得)
4. 教育、教学科研奖。
学校组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学习、科研论文、案例、课件等评比,
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60、40、20元,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200、100、50元,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250、150、1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300、200、150元,以后每上升一个级别相应等第,增加50元。论文、案例发表视为同级别的一等奖(学校推荐的论文发表奖金折半处理),同一篇论文取最高奖次。个人课题结题,视同同级别论文二等奖。论文发表必须是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是ISSN、CN刊号的G4类);在报刊、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不算。
备注:骨干教师论文区级三等奖1篇作为基本条件,超出部分按上述条件给予奖励。
5. 辅导学生奖。
组织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评比活动,获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40、30元;每上升一个级别奖金递增20元;(学生在正规刊物、杂志发表作品的视为同级别一等奖。)区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400、300元,每上升一个级别奖金递增100元。同一内容的竞赛评比,以最高奖计算。由3人以上组织参与指导的,增加300元后平均分配,主要负责人另加100元;单项团体奖减半奖励。科任教师主持其它部门安排的竞赛和培训获奖的,奖励办法参照执行,成绩优秀(被评为市级以上组织奖的适当提高)。如学生参与面广,且获奖人数多,区级按1000元封顶,市级及以上(含区级),按2000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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